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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0 09:03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汇算清缴时间自3月1日-6月30日。

  根据2019年个税汇算的问题及税务局要求,整理归纳以下几种情况,望大家周知。

  一、员工个人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一定要实事求是填写,有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材料要留好备查。

  二、不得随意更改收入和扣除项目数据,尤其是个人取得的收入要搞清楚,不要随意提起自然人异议申述。补退税都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因此不要虚报收入或者虚报扣除项目,如果经审核发现有虚假申报的,将面临税务机关处罚。

  三、明确两个术语概念:“扣缴义务人”是大家任职的单位;“纳税人”是员工个人。员工如通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请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请选“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校财务处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到你有专项附加扣除,不然平时无法实现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前扣除。

  四、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目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大家不妨可以自己测试一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种方式对你来说更划算,大家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五、职工个人仍有疑问的可以直接给财务处打电话84537187咨询,也可打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六、有关具体操作问题请参照2020年4月财务处网站通知。(申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通知)

财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