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学院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一、不需要申报项目:
1.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生活动费、学生资料费、设备维护费。这些经费按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定额标准及设备原值由学校核定预算,无需申报。
2.各类已经获批的奖励项目,学校依据奖励标准下发,无需申报。包括:质量工程项目、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专业赛事、教师教学技能类赛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教学成果获奖项目等。
3.学校培育的项目,由学校依据资助标准下发,无需申报。
4.教材出版基金,各院系按教务处规定时间申报,学校按资助标准资助,无需申报。
5.教师境内培训、开会的教学差旅费(必须是有利于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的高级别会议),各学院在确有需要时,事先由参会人员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原则上各学院年度内限报2人次。无需申报。
6.各学院自行组织的教学培训、讲座、报告等活动,由各学院教学业务费或奖励基金解决,无需申报。
二、需要申报的项目:
1.设备购置费,按照资产处要求统一上报资产处。
2.有需要学校给予特殊支持的教学活动项目,直接提交教务处,由学校统筹确定,是否获批由教务处向申报单位回馈。
3.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报基建处立项,经后勤主管校长审核后上报。
三、预算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财务处、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