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研部、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长春人文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现将财务决算期间封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至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开展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支出业务(包括现金、支票、电汇的借支、报销及银行代发等业务)。2024年1月8日(星期一)起恢复上述业务。
请各单位、院(系)和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对已经发生和正在进行的各项开支尽快办理结算手续;对年末之前必须办理的开支事项抓紧实施,在封账之前完成结算工作。
二、2023年12月份初,财务处在对各项借款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还款与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但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办理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且已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办理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