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于3月1日开始,并将于6月30日结束。请在此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事宜。对此特别提醒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对2024年全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汇总收入和税前扣除项,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二、汇算清缴前,首先核实确认2024年本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并已成功添加,如果没有添加上,那么此时添加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时,申报方式请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共有七项,分别是:
子女 教育 |
赡养 老人 |
住房贷款利息 |
住房 租金 |
继续 教育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大病医疗 |
三、个税系统会自动提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纳税人无需自己填制,只需核对数据正确与否即可。
四、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系统默认选择的计税方式为“单独计税”。如果想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入汇算界面后,需在工资薪金栏目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先进行两种方式计税测试比较,最终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计税方式。
五、涉及2023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一般会通知本人或单位),需在处理完疑点之后再进行2024年的汇算清缴。
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拨打净月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80507788咨询;具体操作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制作的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K_a2MBMLgkCBX__LTb56tQ
财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