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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除湖北省、北京...[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纾解企业困难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详细]
人社厅函〔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办公厅工业...[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详细]
教财司函〔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