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行政各部处及教学辅助单位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一、按财务处统一下发的表格逐项填报,表格中未列的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追加补充,并做出简要说明。 二、各单位...[详细]
各院(系)、各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填报时,不允许纳税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等信息出现任何错误。在近两个月的每次人员信息筛查中,税务局都发现我校部分人员个人信息有误并要求限时改正。经核对,我校出现信息错误的主要是兼职教师及临时聘...[详细]
各单位:根据学院财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按时上报预算基础数据。现就年度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基层学院、公共教研部和法律系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院属系级单位由所在学院统一上报。2.教学...[详细]
各院(系)、各教研部、机关教辅各单位: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现将财务决...[详细]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借款报销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借出款,年底前财务处必须认真清理,对不能按时报账又未提出正当理由的,财务处有权在其工资中予以扣款。”的规定,财务处经研究决定:对尚未清偿的借款,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详细]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借款报销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借出款,年底前财务处必须认真清理,对不能按时报账又未提出正当理由的,财务处有权在其工资中予以扣款。”的规定,财务处经研究决定:对尚未清偿...[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