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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12月
    员工已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还需要另外报送纸质表给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因此若员工在手机APP中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26
    12月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易错“九提醒”

    ​ 提醒一: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提醒内容: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

  • 18
    12月
  • 10
    12月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Q&A(上)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推出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大家切切实实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每年的12月份需要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更新,新增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纳税人要及时在该模块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及时修改。如果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必须在2019年1...

  • 10
    12月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Q&A(中)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推出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大家切切实实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每年的12月份需要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更新,新增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纳税人要及时在该模块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及时修改。如果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必须在2019...

  • 10
    12月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Q&A(下)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推出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大家切切实实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每年的12月份需要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更新,新增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纳税人要及时在该模块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及时修改。如果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必须在2019年1...

  • 05
    12月
  • 05
    12月
  • 04
    12月
  • 04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