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根据学校的安排,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院系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一、不需要申报项目:1.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生活动费、学生资料费、设备维护费。这些经费按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定额标准及设备原值由学校核定预算,无需申报。2.各类已经获批的奖励项目,学校依据奖励标准下发,无需申报。包括:质量工程项目、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专业赛事、教师教学技能类赛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行政各部处及教学辅助单位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1.按财务处统一下发的表格逐项填报,表格中未列的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追加补充,并做出简要说明。 2.各单位有设备家具购置需求的,按资产处要求上报资产处。 3.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报总务处立项,经后勤主管校长审核后上报。 4.预算不预留机动费,各单位漏报预算、超预算...
各院(系)、各教研部、机关教辅各单位: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现将财务决算期间封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财务处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至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开展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支出业务(包括现金、支票、电汇的借...
各位教职工: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最近发现的问题及税务局要求,整理归纳以下几项说明,供大家周知。一、2018年末在填报专向附加扣除时,对工资低或者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当时没要求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现在税务局要求全体员工都要下载安装手机APP(即使有的员工达不到纳税起征点)。二、员工个人的各项有关扣除项目材料要留好备查,税务局会抽查。不能虚假修改扣除信息,不要为了退税胡乱更改扣除数据,...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现下发,请各位教职工于5月30日前办理完毕。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处徐老师 电话:84537187附件: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正式版)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V2.1 财务处 ...
全体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执行快一年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的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为了确保教职工在2020年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各位老师在2019年12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同时有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及2020年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人...
各院(系)、各教研部、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现将财务决算期间封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至2020年1月5日(星期日)开展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支出业务(包括现金、支...
各院(系):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院系预算编制要求如下:一、不需要申报项目:1、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生活动费、学生资料费、设备维护费。这些经费按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定额标准及设备原值由学校核定预算,无需申报。2、各类已经获批的奖励项目,学校依据奖励标准下发,无需申报。包括:质量工程项目、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专业赛事、教师教学技能类赛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行政各部处及教学辅助单位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一、按财务处统一下发的表格逐项填报,表格中未列的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追加补充,并做出简要说明。 二、各单位有设备家具购置需求的,按资产处要求上报资产处。 三、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报总务处立项,经后勤主管校长审核后上报。 四、预算不预留机动费,各单位漏报预算、超...
各院(系)、各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填报时,不允许纳税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等信息出现任何错误。在近两个月的每次人员信息筛查中,税务局都发现我校部分人员个人信息有误并要求限时改正。经核对,我校出现信息错误的主要是兼职教师及临时聘用人员。为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现对涉及个税申报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一、从2018年12月起,凡校外人员在我校有劳务收入的,一定要在向财务处报表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