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院系预算编制要求如下:一、不需要申报项目:1、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生活动费、学生资料费、设备维护费。这些经费按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定额标准及设备原值由学校核定预算,无需申报。2、各类已经获批的奖励项目,学校依据奖励标准下发,无需申报。包括:质量工程项目、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专业赛事、教师教学技能类赛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行政各部处及教学辅助单位预算编制要求如下: 一、按财务处统一下发的表格逐项填报,表格中未列的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追加补充,并做出简要说明。 二、各单位有设备家具购置需求的,按资产处要求上报资产处。 三、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报总务处立项,经后勤主管校长审核后上报。 四、预算不预留机动费,各单位漏报预算、超...
各院(系)、各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填报时,不允许纳税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等信息出现任何错误。在近两个月的每次人员信息筛查中,税务局都发现我校部分人员个人信息有误并要求限时改正。经核对,我校出现信息错误的主要是兼职教师及临时聘用人员。为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现对涉及个税申报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一、从2018年12月起,凡校外人员在我校有劳务收入的,一定要在向财务处报表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
各单位:根据学院财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按时上报预算基础数据。现就年度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基层学院、公共教研部和法律系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院属系级单位由所在学院统一上报。2.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费、教材出版基金资助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费、学生资料费、学生活动费、设备维护费等由学院统一划拨,相关单位应上报2018年9...
各院(系)、各教研部、机关教辅各单位: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处需对全年的账务进行稽核、整理以及年末结账处理。现将财务决算期间封账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财务处于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至2019年1月6日(星期日)开展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支出业务(包括现金、支票、电汇的...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借款报销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借出款,年底前财务处必须认真清理,对不能按时报账又未提出正当理由的,财务处有权在其工资中予以扣款。”的规定,财务处经研究决定:对尚未清偿的借款,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下发文件通知到借款人。另外,对于2018年度的借款,请各院(系)、各单位借款人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事宜,如有符合上述管理办法情形规定的,财务处将一律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借款报销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第五条“对借出款,年底前财务处必须认真清理,对不能按时报账又未提出正当理由的,财务处有权在其工资中予以扣款。”的规定,财务处经研究决定:对尚未清偿...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